艺术学院调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名单

时间:2018-01-02浏览:94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,结合艺术学院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,经研究,对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出调整。调整后的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:

主  席:张燕楠

副主席:张书鸿

委  员:关  鹤  朱  利 宋  伟  李  宏  郑顺女   赵  琛  魏  艳

       (以姓氏笔画排序)

秘  书:曹  进